2006年5月25日修订的最新版美国《国家应急预案》,确立了一个综合性的应对所有灾难的方式,以加强美国管理国内应急事件的能力。其提出的口号是:“一支队伍,一个目标,一个更安全可靠的美国”。
最新版的国家应急预案将国土安全、紧急事件管理、法律实施、消防、公共工程、公共卫生、应急救助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应急医疗服务以及私人部门等整合为一体,形成一个统一的结构,从而成为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政府在紧急事件期间互相协调的基础。新计划的条文规定有助于救助生命,保护公众、应急人员和救助工作者的健康和安全;确保国土安全,防止可能发生的事件,其中包括恐怖主义行为的发生;保护和恢复关键的基础设施和重要资源;引导法律实施,开展事故调查,逮捕罪犯,收集和保护可用于起诉的犯罪证据;保护财产,减轻灾难对个人、社区和环境造成的损失,为个人、家庭、企业、政府和环境的恢复提供方便。
新计划规定,警察、消防员、医疗卫生人员、紧急事件管理人员、市政工程人员、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等应该是最先到达和最后撤离事故现场者。在某些情况下,联邦政府的驻地方机构可以成为应急行动的第一责任者; 联邦机构的地方资产根据各机构的职权或程序可以用来支援和帮助州或地方的官员。各地相互签订的互助协议提供了一种可以动员和利用事故附近行政辖区的资源,支援事故发生地区的机制。
新计划对联邦政府、州长、地方行政首脑和民族行政首脑在应急事件时期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现将该计划第三部分译编如下:
一、州和地方政府的任务与职责
1. 州长:对本州或本地区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的福利负有责任。负责协调州内资源以尽最大努力预防、准备、应对和补救各类突发事件,其中包括恐怖主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在某些特定的紧急情况下,可就使用警力制定、修正或废除某些规定或条例;担负起沟通公众和帮助人民、企业和组织应对本辖区内任何已宣布的紧急事件的重要领导责任;鼓励参加与其他民族和行政区间的互助协议,以有利于资源共享;统率州属的一切武装力量;当州或民族的能力不足或者已经消耗殆尽时,可请求总统发布一个灾难或应急事件通告以及联邦政府的援助。
2.地方行政首脑(市长或县长):对本市或县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的福利负责,负责协调本行政辖区内的资源以尽最大努力预防、准备、应对和补救各类突发事件,其中包括恐怖主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 根据州和地方的法律,可行使特别权力,暂停实施地方法律和法令,实行宵禁、撤离,并与地方卫生当局协调,强制实行检疫隔离;担负起沟通公众和帮助人民、企业和组织应对本辖区内任何已宣布的紧急事件的领导重责; 协商和参与其他民族和行政区协商并参加互助协议,以有利于资源共享;如有需要,可请求州的援助; 当本辖区内的能力不足或者已经消耗殆尽时,可通过州长请求联邦政府的援助。
3. 民族行政首脑:对本民族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的福利负责。在民族政府的授权下,负责协调本辖区内的资源以尽最大努力预防、准备、应对和补救各类突发时间,其中包括恐怖主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 可行使特别权力暂停民族法律和法令的执行,可实行宵禁、撤离,强制实行检疫隔离;担负起沟通公众和帮助人民、企业和组织应对本辖区内任何已宣布的紧急事件的领导重责; 与其他民族和行政区协商参加互助协议,以有利于资源共享;当本辖区内的能力不足或者已经消耗殆尽时,可通过州长请求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援助;或直接与联邦政府联系(州长也可以民族的名义请求总统发布灾害通告,联邦机构也可以直接与民族一起工作)。
二、联邦政府各机构的任务与职责
1.总统:领导全国有效地应对紧急事件,确保必要的资源迅速有效地应用于各种全国性灾难。必要时总统国家安全助理负责召集联邦政府各部门的联席会议协调政策。
2.国土安全部:根据2002年的《国土安全法》,其职责是: 防止美国本土内的恐怖主义袭击,减少美国应对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薄弱之处,将灾难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向上述紧急事件的恢复工作提供援助。因此,该部被规定为是“有关自然、人为危机和应急计划的中心部门”。
国土安全部部长是法律规定的“国内突发事件管理的主要官员“。其职责是:负责协调联邦政府的国内行动,以准备、应对和补救恐怖主义袭击、大的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当发生以下四种情况中任何一种情况时,负责协调联邦资源用于应对恐怖主义袭击、大的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1)任何一个联邦政府部门和机构要求其提供援助;(2)州或地方当局的资源遭到重创,要求联邦提供援助;(3)一个以上的联邦部门或机构已持续不断地卷入应对意外事故之中;(4)总统命令其担负意外事故管理责任。
在现实的和潜在的全国性灾难发生期间,所有联邦一级的应对紧急事件活动的协调工作都要通过国土安全部来执行。其它联邦部门和机构的一切事故管理和应急活动都要在国土安全部的协调框架内进行。
3. 司法部:
司法部长为美国的首席司法施行官。根据相关法律和法令,司法部长根据联邦司法管辖范围和相关的法律、法令、行政命令和程序负责领导对美国国内个人或团体的恐怖主义行动或威胁、或者针对国外美国公民和机构的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以及相关国内情报的收集。
一般说来,司法部长通过联邦调查局(FBI),与其他负责保护国家安全的联
邦部门和机构展开合作行动,协调其他司法实施部门侦察、预防、先发制人和瓦解针对美国的恐怖主义袭击的行动,其中包括根据特别情报机构或法律施行信息,采取预防、先发制人和瓦解特定的恐怖主义威胁或意外事故的行动。
对于属于美国司法权限范围内的恐怖主义袭击或实际事件,美国的所有力量都应帮助司法部长确认犯罪者并将其绳之以法。
4.国防部
国防部拥有重大资源可用于支持联邦政府应对全国性的事件。
当总统发布命令或军事准备行动与具体情况和法律相符时,国防部长可批准美国国防安全合作局(DSCA)对于国内突发采取行动,但在任何情况和行动中对于国防安全合作局属下的武装力量以及用于民事支援的武装力量都拥有指挥权。
5.国务院
国务院的职责是负责国际协调。
国务卿负责协调国际上与国内突发事件有关的预防、准备、应对和补救行动,以及保护海外美国公民和国家利益。
6.其他联邦机构
在发生全国性灾难期间,联邦政府的其他部门或机构依据它们的职权、资源和事故性质履行主要、协调或支援的任务。所有联邦部门和机构,在国内事故管理中,都应向国土安全部、国防部和国务院提供充分和及时的协作、资源和支援,尽责地保护国家的安全。
某些联邦机构有宣布灾害或紧急突发事件的独立职权。如农业部可以在一个县或一个大企业的生产持续损失了30%或以上的损失时,可以批准应急贷款,以用于战胜自然灾害和弥补农作物的损失。小企业管理局在企业建筑、机器设备、财产、住房遭受有形的损害或其他经济损失时,可发布灾害公告。贸易部可以发布贸易性渔业损失或渔业资源受灾公告。卫生与居民服务部可以发布公众卫生紧急状态公告。美国军队的工程兵首席工程师可以发布应对洪水和海岸风暴的公告,工程兵部队可授权采取应急行动。
环境保护局任命的联邦现场协调员(OSC),国防部、美国海岸警卫队或能源部都有权根据具体物质、地点和释放源在现场直接领导石油、危险物品、污染物质的卸除或释放。
三、紧急事件支援职能
新国家应急预案把联邦各部门和机构的能力与美国红十字会的能力组合成一种紧急事件支援小组(ESF),提供规划、支援、资源、计划执行,以及全国性事件期间可能最需要的应急服务。必要时,联邦政府通过完全或部分启动紧急事件支援职能来应对全国性紧急事件。紧急事件支援小组作为一种协调机制,向州、地方和民族政府,或者向担负主要联邦职责的联邦部门和机构提供帮助。如果形势需要,紧急事件支援小组可为全国和地区的应急协调中心及相关结构提供人员。
紧急事件支援小组由主要机构和支援机构组成。主要机构由全国紧急计划根据职权、资源和能力确认;支援机构则根据某一特定职能区域的资源和能力指派。每一个紧急事件支援小组的活动范围都有具体的规定。不过并不是每一起全国紧急事件都要启动紧急事件支援小组,一起全国性紧急事件也有可能通过启动国家应急预案中的某些组成部分(如国土安全部及其他机构)就能够妥善解决。
四、非政府组织与志愿组织
当其他方面的救援已无法进行时,非政府组织应与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以及其他的机构和组织合作,为维持生命、减少身体和心理伤害、促进受灾群众的恢复提供救助服务。
全美国大约有30多个得到承认可在灾难中进行救助活动的全国自愿者组织(NVOAD),它们对灾难管理和各级政府的应急努力提供重要的帮助。比如,野生动物的救助和安置。
五、私人部门
美国国土安全部和国家应急预案中的主要机构及支援机构与私人部门有效地合作以分享信息,组织活动课程,统一使用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