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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芦潮港镇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网络来源  发稿时间:2010-1-20 12:06:46  阅读次数: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本镇所辖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规范本镇处置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程序、任务分工、方法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的概率,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浦东新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为本镇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处置的规范性方案,重大以上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按《浦东新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处置。

        1.3 基本情况

        至2009年底,本镇地下空间共有23个,建筑面积 61728.23平方米,分布在新芦苑社区、海尚社区、海芦社区、海汇社区、海滨国际花城等。主要用途是地下车库。

        根据《浦东新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可能在本镇地下空间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而最有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事件)为雨水倒灌、火灾、有害气体、爆炸、治安恐怖事件。

        1.4 事故分级
        根据《浦东新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特大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特别严重复杂,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死亡3人(含)以上,重伤5人(含)以上的事件;

        (2)重大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严重复杂,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死亡2人以上,重伤3-4人的事件;

        (3)较大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严重复杂,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重伤1-2人的事件;

        (4)一般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严重,人员有轻微受伤的事件;

        2 组织体系

        2.1 组织领导

        在区应急委的领导下、在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本镇建立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召集人由镇分管领导担任,日常工作由镇安监所负责。具体成员由镇职能部门及公安派出所、食监分队、城管分队、工商所、部分大型地下空间权属(管理)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主要是负责社区地下空间重大问题的议事和决策;定期分析社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安全形势;组织区域行政执法力量,定期联合行政检查;协调处置区域内地下空间公共应急事件;研究布置落实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等。

        2.2 日常工作

        本镇地下空间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由镇安监所负责,主要工作是:收集汇总信息;协调推进镇区地下空间管理;编制修订镇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指导区域地下空间权属、管理、使用单位应急处置规程拟写;组织区域地下空间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3 预警与行动

        3.1 预警信息来源

        (1)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发布的预警信息。

        (2)市相关部门或行业发布的预警信息

        (3)镇相关部门、社区居委等提供的灾情信息

        (4)镇地下空间权属和管理使用单位提供的灾情信息

        (5)工程附近或周边群众的报警或举报信息

        3.2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4 应急处置

        4.1 灾情报告

        一旦在本区域地下工程内发生突发事件,工程使用单位或使用人要立即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并向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值班室报告。

        4.2 即时处置

        区域内地下工程使用单位或使用人负有即时处置的第一责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规程,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4.3 先期处置

        在本镇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由本镇负责进行先期处置。区应急联动中心,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事件)现场,初步查明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对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实施先期处置,并及时上报现场动态情况。

        4.4 应急处置

        4.4.1 本镇区域地下空间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按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实施应急处置。本镇主要是配合区现场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4.2本镇区域地下空间发生Ⅲ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4.4.3 本镇区域内发生Ⅳ级(一般)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本镇建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5 责任分工

        镇政府应急办公室: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建立应急处置指挥部,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和现场救援抢险。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地下空间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迅速组织力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人群。

        交警支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在紧急情况下确保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调度、放行,确保运输安全通畅。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安监所:负责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事故调查等工作,组织区域地下空间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医疗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工作。地下空间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护人员赶赴现场,做好应急床位和应急手术人员的准备工作。

        后勤部:负责应急处置和救援抢险车辆和应急物资调度。

        社区联防队:负责协助派出所治安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社保部门:负责灾后救助工作。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重建能力等做出评估,并负责灾后生活救助。

        6 相关保障

        6.1 车辆物资保障

        镇指挥中心保证5辆轿车、2辆依维柯、1辆金龙大巴;其他车辆保证10辆。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相关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保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能及时调度、供应。

        6.2 通信保障

        抢险期间800兆呼叫电台24小时开机,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及现场救援队伍的联络畅通。

        6.3 后勤保障

        镇现场救援领导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6.4 救援队伍保障

        民防、公安(消防)、安监、医疗卫生、建设交通、防汛、环保以及水、电、气等抢险救援队伍是本镇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装备水平,增强应急能力。

        6.5 治安保障

        公安派出所负责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治安维护,加强现场警戒及人员设备的安全保卫,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事发地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镇政府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6.7 基本生活保障

        镇政府和民政部门要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

        附件:1、镇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名单

        2、镇应急处置队伍

        3、镇应急处置流程

                                        浦东新区芦潮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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