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网址:中国民防
首   页 国家安全  西 藏 动 态 南海动态 荣  誉  榜 先进表彰 工作交流 民防图库 民防知识 民防法规
信息直通车 台海动态 钓鱼岛动态 新疆动态 特色领先 优秀商务 突发事件 应急协会 防灾减灾 国际民防
沈阳军区人防组织 北京军区人防组织 兰州军区人防组织 济南军区人防组织 南京军区人防组织 广州军区人防组织 成都军区人防组织
 
现在位置:  首页 >> 民防知识 >> 民防发展史 >> 正文
人民防空机构的设置
来源:本站  发稿时间:2010-1-15 17:13:48  阅读次数:
    国家设立人民防空委员会,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
    各军区设立人民防空委员会,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任务,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其所辖区、县设立人民防空委员会,在同级政府和军事部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人民防空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防空委员会的指导。
    各级人民防空委员会下设精干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人民防空的日常工作。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总参作战部,大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大军区司令部作战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各级人民政府。
人民防空战时指挥体制。当国家发布战争动员令时,人民防空工作转入战时指挥体制,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立即组成人民防空指挥部,履行战时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职能。
 
    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市人防办公室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设指挥长一人,副指挥长若干人,分别由市政府、军分区的领导担任。指挥部一般设置指挥、通信、情报、工程、抢修、消防、治安、医疗救护、交通运输、防化防疫、政工、物资供给等处作为办事机构。只有人民防空一种任务的城市还要设防空作战处。
 
    城市所辖的区(县、市)、街道和大型企业、主要经济防护目标管理部门,根据所担负的任务建立人民防空指挥部,在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的指挥下,负责本区域和本单位人民防空行动的指挥。
 
民防发展史
人民防空机构的设置
人民防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和原则
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视人防工作
中国民防的产生与发展
热点图片
消防知识安
消防知识安
消防知识安
安全标志
中国仿制海
红旗7型防
打印本页 】【 关闭本窗 】【 返回顶部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服务规则 | 免责申明
主办单位:江阴市民防局     协办单位:湖南省娄底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上海市闵行区民防办公室、吉林省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赤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江苏省淮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山西省大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河北省衡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甘肃省张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四川省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苏ICP备05045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