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民防办在政务公开过程中,坚持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积极开展阳光行动,杜绝暗箱操作,务求“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求公平”,极大地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取得显著成效。具体做法是:
一是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相关规定,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层面,严格把握政策标准和界限。二是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民防动态、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媒体,公布领导、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与权限、行政审批的内容和时限、行政收费的标准和办法、相关政策和法规。三是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原则,切实做到“四公开”、“三必须三不予”,即:固定内容长期公开,政策法规调整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凡涉及群众利益的必须公开,凡涉及政策法规的必须公开,凡需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凡涉及民防工程与企业秘密的不予公开,凡有损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予公开,凡涉及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四是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讲操守、重承诺、守信用,有效地根绝了“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现象和行为的发生。
从而,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职能的转换和行为规范的建立,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树立了政府部门良好的形象和威信,深受群众普遍欢迎。多年来,从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